“是我们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认识不到位,总以为上级拨付的资金只要用在正当的事业上就没问题,感谢你们及时来检查提醒,险些酿成大错。”这是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开展被监督单位议定事项督查时的一幕。
为加强各派驻单位“三重一大”议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5月1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成立督查组对2019年6月以来各派驻单位“三重一大”议定事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深入项目现场、查阅财务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进行,通过对21个议定事项的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存在重拨付轻跟踪,导致专项资金有被挪作他用的风险,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增强了各派驻单位对“三重一大”议定事项执行的自觉性,杜绝“会上、会后”不一样。
据悉,为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组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有效抓手。一是清单式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根据各个派驻单位的情况,协助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把“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化、清单化;二是强化议定事项执行过程监督,建立派驻单位“三重一大”议定事项台账,定期跟踪进展;三是适时开展现场督查问效,对一些存在风险的“三重一大”事项,事后采取踏勘现场、查阅财务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查,防止会后走形变样。(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