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一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4月3日早上,中村乡政府司机彭志武驾驶该乡公务车(牌照为“赣B3781G”)到县城大禾田公租房小区接来县城开会的中村乡政府副乡长王振清返回乡政府上班,经过县城昌北驾校时,彭志武看到他一个亲戚(学生)走路去职校读书,便顺路把他带到职校门口,该学生在职业学校大门口下车时被群众发现并向县纪委县监委进行举报。中村乡政府聘用司机彭志武存在驾驶公车搭送亲戚上学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王振清作为乡镇领导对彭志武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存在纪律观念不强、监督不力问题。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王振清、彭志武两位同志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这起案例再一次警示我们,公车姓公,任何人都不能私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这根弦,自觉加强教育,严格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保驾护航。(会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