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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会昌县纪检监察网    网址:hclz.gov.cn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组织领导

(一)县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内容、时间和形式,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县纪委书记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代行职责。

县纪委宣传部每年年初按照县委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县纪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二)县纪委宣传部、县纪委办公室应该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其中,县纪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组织学习辅导、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县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会务工作。

二、学习的人员组成

县纪委中心组成员原则上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区监委委员组成,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部、办公室的副书记担任,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为中心组列席人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列席人员可扩大到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学习的内容

县纪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学习现代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

四、学习的形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县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如遇节假日或确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安排的,可适当前移或顺延,但必须在当月内完成。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深化“3+X”学习模式,注重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把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力求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二)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结合本人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并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三)开展专题研究。中心组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领题开展调查研究,从而增长才干,推动工作。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写出l篇以上有理论深度和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

五、学习的要求

(一)坚持学用结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推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学习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突出问题,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转化为从严监督执纪的实际成效。

(二)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应提前将学习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成员,以便安排好工作。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集体学习时,原则上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向中心组组长请假。耽误学习的要补课,缺多少补多少。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

(三)建立学习档案。宣传部要做好集体学习记录,并将学习记录、中心组集体及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浓厚学习氛围。章贡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要加大对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宣传,浓厚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