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提名人选
潘金明同志实绩公示
(分管工作:组织、宣传、案管、信访、中心工作)
2016年以来,本人在县委和县检察院党组、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大局,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被赣州市检察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2017年、2018年、201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会昌县委、会昌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忠实履职,强化监督。五年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9件31人,党纪立案案件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加大对涉农领域、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先后查办了朱思万受贿罪案,华勇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案,赖虔林受贿罪案等案件,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效,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威。
紧扣中央部署。认真查办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采砂问题、寻乌李肇荣涉恶案、刘德友涉黑案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办了赖龙生等18人贪腐案,涉及科级干部13人,有5人系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徇私枉法等6个罪名,已有6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勇于担当作为。借调省、市纪委监委参加“5·15”、“8·18”、“10·10”、“3·2”专案的审查调查工作期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充分肯定。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及规定。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各类学习平台和上级机关举行的专门培训,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和其他知识的学习。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政治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办案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不足之处:政治站位不够高,服务大局有差距;担当意识不够强,主动服务有差距;工作效率待提高,具体落实欠深入;业务素质待提高,办案理念需转变。